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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档案转出●档案接收
●线上办理网址●咨询电话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档案涉密的,档案应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传递。
(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拟调入机构出具的调函前来办理。
(三)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前往拟调入机构开具调函后到现存档机构调出档案。
(四)线上办理网址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400)
(五)梅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县(市、区) | 机构全称 | 联系电话 |
梅州市 | 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 0753-2262381 |
兴宁市 | 兴宁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 | 0753-3254177 |
梅江区 | 梅州市梅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 0753-2196960 |
梅县区 | 梅州市梅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 0753-2589135 |
蕉岭县 |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53-7188216 |
大埔县 | 大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0753-5559239 |
丰顺县 | 丰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0753-6688225 |
平远县 | 平远县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 0753-8898390 |
五华县 | 五华县人才服务中心 | 0753-4431201 |
梅江区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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