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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2024-07-21  来源:互联网  阅读: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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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青梅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结合开展统计工作实际,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内),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等大类专业优先考虑;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招募见习岗位及工作职责

    1.见习岗位

  统计业务助理

  2.工作职责

  ①协助做好统计调查各项工作;

  ②自觉接受见习单位领导的管理,服从分配,严格遵守见习单位的制度规定;

  ③严格遵守见习单位上下班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④见习人员不得将用人单位的内部资料、信息向外泄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见习期及待遇

  1.见习期为6-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2.见习单位按相关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

  四、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

  (1)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下列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邮箱(mxqtjj@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应聘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现场报名方式:见习人员直接将报名资料送交到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办公室(梅州市梅县区委、区政府大院后楼六楼统计局内),联系人:凌心,咨询电话:2589992。

  (3)报名资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等。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

  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如现场报名时已对资料进行审核的不再审核,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梅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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