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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能单方决定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新职工入职当年,可否请休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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